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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收费新标出台

    

N本报记者 李进 通讯员 张增田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日消息,该局和省卫生厅核定了公民临床用血的新收费标准,从3月15日开始实施,试行期一年。和2004年的标准相比,新收费标准中的一些项目价格下调。
  据介绍,医院的临床用血收费由采供血机构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组成。配血费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储血费目前暂按每袋8元计价,医疗机构收取此项费用后,原临床用血服务费同时取消。
  其中,采供血机构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为:全血每200毫升220元;手工分离成分血包括了红细胞悬液、浓缩血小板、冷沉淀凝血因子和洗涤红细胞,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售价分别为210元、100元、140元、290元;手工分离冰冻血浆包括新鲜冰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售价每100毫升分别为40元和30元。
  机采成分血,包括单采血小板、单采粒细胞和单采淋巴细胞,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售价都是1380元。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和2004年的标准相比,多数项目价格有所下调,下调幅度大的如冷沉淀凝血因子,原来每单位售价240元,新标准收费140元;浓缩血小板,原来每单位200元,新标准收费100元。

责任编辑: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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