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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灵活就业人员2005年缴费基数确定

    

    N见习记者 杨贻兰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2006年度,省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确定为1824元。

     按照省医保中心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时,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0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自动转账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医保缴费存折等材料;2006年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提供领取失业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基数为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以10%为费率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为1824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费金额为1094.4元以上。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从今天开始受理省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征缴2006年度医保基金,受理时间截至12月25日。

责任编辑: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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