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关永辉
本报讯 从1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昨日,记者调查榕城药店时发现,不少药店根本不问患者有无处方,就出售国家所规定的不能随意出售的抗菌药、含麻醉药的复方口服溶液等药品。
记者来到八一七北路的某药房,佯买治疗咳嗽的某复方口服溶液(该药含麻醉药)。店员一句没问就拿出药,也未要求记者出示处方,并说这种药一直都是这么卖的。
福州某大型药房负责人透露,如果完全凭处方才能售药,不少药店将为此关门。因为患者很难从医院拿出处方,而不少药店过半的销售额,来自处方药,这些药很多都是没有处方单。药店为了生存,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有些开在大医院周围的药店更是如此,其所售品种大都是针对特定患者的新特药,大部分要凭处方单销售。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本月1日起,11类药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液、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及其有关药物、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