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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可上网查询

    

    N本报记者 李进 通讯员 张增田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日消息,《福建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已重新修订,将从10月30日起执行。即日起,市民可登录福建医药价格信息网(http://www.yy.fj.cn/)查询《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和《福建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

     省物价局明确,凡列入国家和省定价目录的药品,将重新核定价格。在此之前,暂按现行价格执行。

     列入国家发改委定价目录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避孕药具、计划免疫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内容为出厂(口岸)价格;其他药品将定最高零售价格,经营者可向下浮动。

     列入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将确定最高零售价。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及中药饮片,按省物价局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

责任编辑: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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