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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行医 一批机构被通报

    

    N本报记者 章微 郑礼招 李进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卫生、科技、公安等7部门于近日联合打击非法行医,一批医疗机构受到通报。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福州市计生服务站无证开展妇科等常见病诊治;泉州温陵医院的许可证过期;宁德蕉城区计生服务站无证开设男性病、妇科病、泌尿病等诊疗科目;莆田市计生服务站无证开展妇产科常见病诊治;龙岩新罗区计生服务站第二、第三门诊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南平武夷山市的“崇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证开业。

     超范围执业:福州仲景堂门诊部的急诊科、男科、检验科;厦门国泰妇科医院的妇科诊疗中心、不孕不育诊疗中心;厦门湖里区妇幼保健院的康复科、医学影像科、眼耳鼻咽喉科;漳州市芗城区中医院的口腔科、医学影像科;漳州芗城兰光医院的男性科、包皮科,平和县妇幼保健院的医学影像科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不严格:闽侯康民诊所的负责人为乡村医生;尤溪县妇幼保健院诊疗科目只设妇幼保健医疗,但目前开设7个科;建阳市中医院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而目前开设10个科等。

     医生无证行医:福州晋安区中医院、漳平市妇幼保健院B超室各1名人员未具备资格;福州华安医院,有8名医师、5名护士未能提供执业证书,还聘用无证人员从事B超工作,且B超室管理混乱,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阳市中医院有4名、尤溪县计生服务站有3名、福州市计生服务站有1名、莆田涵江区中医院有1名医师未能提供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莆田少珍医疗美容整形门诊部4名、福州市计生服务站2名护士未能提供执业证书等,都属于无证行医。

      另讯 10月10日起,我国降低22种常见药品最高零售价,10月16日至22日,福州市物价局共检查10余家主要零售药店,发现三家药店部分药价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调整,当即责令其立即整改。

     这三家药店是:福州逸仙医药公司东街店,共有8个品种的药品超过规定价格;福建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北方医药商店,共有7个品种的药品超过规定价格;福州健和堂医药商店,共有2个品种药品超过规定价格。

责任编辑: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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