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福建省医院评价和评审办法(试行)》,对医院新的评价和评审办法作出界定。原三级综合性医院等级,今年6月30日起失效,其他医院原等级,从2008年6月30日起失效。据了解,三级医院的参评工作已启动,预计今年3月底前结束。据了解,医院等级分为三级六等,三年评审一次。
此外,卫生部门还将每年对管辖的医院,至少进行一次强制性评价工作。不合格的医院,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有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满仍通不过校验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全省医院将重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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