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章微 王浩志
实习生 张超辉
本报讯 发黄、霉变,甚至收回1973年的药品……本报3月12日A5版刊发了《过期药品可换感冒药、凉茶》一文,昨日是回收过期药的第一天,38箱的过期药,汇集到了福州的5家定点药店。
记者了解到,这些过期药将由药监部门统一集中销毁。在回收现场,记者调查了解到,市民对过期药存在的种种误区。
中成药过期也能吃?
在回收现场,不少市民拿着已经吃了不少的过期中成药来兑换。一个依伯告诉记者,中成药反正是中药成分,中药不会过期,所以没关系。
对此,福州市药监局安监处的工作人员指出,无论是中成药,还是西药,药品在过期以后,已失去应有的药效,会延误治疗,有的药品成分还发生了变化,服用后容易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市民平时的家庭自备药品,一次性不要购买那么多,还要经常检查有没有过期。
药过期就随手扔?
“药品过期后一般都当垃圾扔了!”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都是如此处理过期药的。
福州市药监局安监处有关人士指出,过期药品被随手扔掉,很可能被当作垃圾处理掉,会污染其他废弃物,为垃圾的再回收埋下安全隐患。
药没过期就安全?
一个市民在回收现场询问,眼药水打开用过几天,眼药水还没过期,这次再用眼就很痒。福州市药监局安监处工作人员解释说,眼药特别容易被细菌污染,一般打开10天后就不要使用了。许多市民以为药品没过期就很安全,这也是误区之一。
专家提醒市民,不要把药品包装盒上的保质日期当成惟一的“保险”,即使是在有效期内,一旦从外观发现药片裂了,或者药片颜色发生变化等异常情况,药物也不能再使用了。所以在家中储存一些常用药物时,务必仔细阅读说明书上储存时间和条件等要求,不要让药品过早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