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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医生解释"挂19次号"

N本报记者

    本报讯 昨日本报A3版报道了看一次病挂19次号的怪事,福州第四医院当天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向市卫生局反馈了此事。昨日下午,当事医生刘医生也找到记者,详细解释19次挂号的缘由,并表示愿意就此和患者沟通。而当事人患者家属陈女士也表示,很愿意和院方沟通。

当事医生挂19次号   为让病人少跑腿

    14分钟内,为何会开出19张处方?昨日刘医生对此作了解释。

    “我已经行医五十多年了,对一个病人一天内开出19张处方,这不是我们医生想看到的情况。一下子开十几张处方,医生都开得心烦。但这没办法。”刘医生说,其中他开的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进口药“再普乐”,共4瓶,一个月药量,总价一千五六百元(陈女士最后在药店买药,药店买三送一,花费了一千多元)。按照每张处方额不得超过150元的规定,单单这种药就需要11张处方。

    刘医生说,另外,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他还开了药量为一个月的中成药,按每张处方只能开1周的药量,需要4张处方。开完中成药后,患者提出能否开另一种药,于是他开出一个月的用量,又得需要4张处方。于是就出现了19张处方。

    刘医生说,近两年,医院为了控制大处方,规定了每张处方最高上限。作为一名老医生,他感受到这种措施在限制大处方,降低病人负担方面积极作用,同时也感受到这种举措对一些特殊病人带来不便,以“再普乐”为例,这种药目前还找不到便宜的替代药,一开这种药,就得多张处方,才不至于突破处方额最高上限。

院方负责人处方限额缘于政策规定

    老医生会开出19张处方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福州市第四医院对处方有限额规定,一是《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有期限规定。福州第四医院医务部施主任认为会出现这种情况,是精神病特殊病种和《处方管理办法》一个矛盾的爆发点。

    福州市第四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的期限上有“急三慢七,一般不超过14天”的原则,这是国家卫生部的规定。如果处方超期被查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但是精神病是特殊的一个病种,许多病人需要长期服药。要是只开14天,病人及其家属得多次往返医院,非常麻烦。所以在他们医院,一直以来,许多开药期都会延长到1个月,甚至更长。在现有的政策背景下,对像他们这样的特殊病种,很需要有类似于“延长处方期限”方面的特殊规定。

    在关于处方限额上,该负责人也很头痛。他说,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果医院的人均门诊费用控制不达标,在医院考核中会被扣分;而超过医保限额,超过的药费部分医院得承担一部分。为了控制这些费用,很多医院就对单个处方实行了限额。  

其他医院不必每张处方都挂号

    政策对每家医院都是一样的,但记者了解到并非每家医院处方都有限额。在《处方管理办法》限期规定以及医院的限额规定确实跟一些特殊病情发生矛盾时,该怎么处理好便民和政策环境的矛盾呢?

    一家三甲医院的儿科医生告诉记者,《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一张处方上开的药品不能超过5种,但是实际看诊中,肯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开5种以上的药,于是医生可以在电脑系统下方点击“新处方”,医生可以继续在新处方上开药,但是不再向病人收取挂号费。医院系统最多允许医生开一个月的药量,但是处方超过14天的,医生还需要附上一张手写处方,签上名字,表示对病情负责,并注明超期开处方的原因,这样就能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方便群众。

    而另一家三甲医院在病人第一次挂号后,第二次挂号只挂几毛钱的便民号,不再重复收取医生的诊查费,而且医院电脑系统限定了病人挂一位医生号的最高次数。该医院医生说,只要和病人沟通,说明再挂一次号的原因,病人一般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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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彦  通讯员 张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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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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