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兰菲菲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我省今年将新增长乐市等29个县(市、区)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届时,全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将达到53个。
新增试点包括福州市长乐、连江;漳州市芗城区、龙海、南靖、东山;泉州市洛江区、石狮、南安、惠安、永春、德化;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泰宁、大田;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南平市延平区、邵武、建阳、顺昌;龙岩市永定、上杭、长汀;宁德市福鼎、福安、周宁、屏南。
根据我省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各试点城市要按当地救助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并按规定的分担比例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地实施细则应尽快制定,并于9月1日前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