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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尝试门诊补偿

N本报记者 章微 实习生 魏林可

    本报讯 农村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等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费用,将有可能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得到一部分报销。昨日,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记者获悉,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个别县市已经开始探索特殊疾病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偿办法。但总体来说,资金的使用仍将以补偿住院费用为主。

基金结余过多  应实施二次补偿

    省卫生厅基妇处负责人介绍说,截至9月30日,我省80个县(市、区、管委会)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参加合作医疗人数2147.03万,参合率84.22%。2007年我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60元,与2006年相比增加了1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仍不低于10元。今年前三季度,基金支出5.48亿元,住院补偿52万余人次,人均住院补偿1035.73元,比2006年(人均补偿905.74元)提高14.35%。实际补偿费用占到整体住院费用的26.51%,比2006年略有提高。

    虽然均次住院补偿费用有所上升,但农民住院仍需自付约3/4的医疗费用,补偿水平不高。今年筹资水平提高后,省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在新农合基金不透支的前提下,应适时调整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争取基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基金结余率过高的县(市、区)应实施二次补偿,即按调整后的补偿方案对当年度已经补偿的参合农民予以再次补偿,并将补偿款直接送到农民家中。

新农合仍以大病统筹为主

    基妇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龙岩长汀、宁德福鼎、莆田等地已经开展或正在准备开展补偿一些慢性疾病的大额门诊费用。这些疾病主要集中在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因为这些病种发病时间长,需要长期服药品或治疗。多次门诊费用积累下来,相当于“一次住院”费用,对农民来说也是沉重负担。因此部分县市开始探索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门诊补偿也实行与住院补偿相同的起付线、补偿比例、封顶线。

    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我省新农合还是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费用的补偿。

责任编辑:海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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