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海峡健康
 首 页 首页要闻 福州健康行 健康新知 养生 饮食 心理 社区 视频
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 > 健康 > 首页要闻 > 正文

职业病危害 企业不报罚10万

昨日上午,记者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解到,该局日前下发通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用人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4月27日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办法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责任编辑:陈川
关注微博 新闻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