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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5℃ 常温药就该“避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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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存有“四怕” 并非所有药品都需冷藏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郑药师介绍,一般药品的储存分为三种情况,冷藏保存(在2℃-8℃中保存)、阴凉处保存(在10℃-20℃中保存)、常温下保存(在25℃以下的室温中保存)。同时,药品还有“四怕”。

一是怕光。阳光中的紫外线会加速维生素类药物变质,药效也会降低;硝酸甘油作为心脑血管患者的急救药物,如果不避光避热保存,会失去药效而延误病情。郑药师说:“一般怕光的药物都用小棕瓶来包装,这是与其他药物最明显的区别。”

二是怕热。药物的化学反应会随温度的上升而加快,温度每上升10℃,化学反应速度就加快2-4倍。胶囊在高温环境下会出现软化、粘连等现象;栓剂在人体37℃的体温下逐渐被吸收,但在酷暑中很容易融化,发生质变;一些特殊药物,如胰岛素、丙种球蛋白等,应放在2℃-8℃的冰箱中冷藏。

三是怕虫。郑药师表示,由于独特的制作方式,中药比较容易招虫子,因

此保存中药制品的膏剂、碗剂、散剂都要注意防虫。

四是怕冷。郑药师表示,并不是所有的药物都能用冷藏的方式保存。比如,糖浆放在冰箱里会出现沉淀、结晶,让药物浓度不均匀,影响疗效,因此不宜冷藏。另外,开封的糖浆一定要盖好盖子,以防产生微生物;服用糖浆不要用嘴对着瓶子喝,而是要倒进另外的杯子,并且倒出的糖浆不能再倒回瓶内。

此外,福州夏季温度高、湿度大,易导致药物的寿命变短。

“有些片剂药物是掰开半片服用的,另外半片要放置于干燥环境中保存,并且不能隔夜。”郑药师强调,开封后的药物在高温环境中,一般有效期时间会减半;未开封的药物也要认真参照说明书进行保存,以免药物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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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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