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海峡健康
 首 页 首页要闻 福州健康行 健康新知 养生 饮食 心理 社区 视频
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 > 健康 > 健康新闻 > 正文

福建省新农合新增14类大病保障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章微) 昨日,省卫生厅消息,今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畴。此外,从2013年4月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日前,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28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不低于90%、75%、45%。

今年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

《意见》同时对新生儿参合做出明确规定:从2013年4月起,凡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新农合保障年度内,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

责任编辑:陈川
关注微博 新闻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