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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3家医疗机构组成联合体

日前,全省首个医疗联合体——福州市第一医院医疗联合体成立,23家医疗机构可实现资源共享,提供统一预约服务。

联合体由市一医院、市老年医院(福州市第六医院)、闽侯县医院、闽清县医院、罗源县医院、永泰县医院、福清市第二医院、闽侯县第二医院、闽清县人民医院(闽清六都医院)、连江县琯头中心卫生院、马尾区琅岐卫生院、闽清县白中卫生院、水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瀛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鳌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茶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洋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家医疗机构组成。

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缪伟介绍说,在该联合体中,市一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二级医院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的诊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联合体将探索开展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等服务手段创新,实行统一预约服务,探索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范围,建立远程医疗会诊平台。

据缪伟介绍,群众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联合体内任一医疗机构签约就医,享受若干就医优惠,如每年享受一次免费的专家健康咨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享受优先便捷的转诊通道、享受优惠的就医费用等。“联合体成立后,病人的医疗费用将降低。”缪伟说,联合体内双向转诊病人,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新农合转诊、报销手续,探索取消联合体内双向转诊产生的新农合二次起付线。联合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将调整增加药品目录,以适应双向转诊需要。患者由县级、乡级医疗机构转市级医院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参照县级医院政策执行;如由市级医院下转县级或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按县级或乡镇卫生院相关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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