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甘肃省卫生厅厅长刘维忠认为,国务院“中医药国十条”出台以来,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措施,使基层卫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协调相关部门时无上级政策依据支持,中医药参与医改工作进程较为滞后。
刘维忠说,从基层实践看,目前急需的具体政策有:一是希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文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增加中医药服务项目,或者明确9大基本公卫项目中医药服务内容、方法以及所占的服务比例和资金补助比例;二是希望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医保中医药报销优惠政策,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取得省级食药部门批号的院内中药制剂列入医保甲类目录管理;三是希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优惠补偿政策,对于基层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目比例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医疗机构,国家补偿标准可上浮若干百分点;四是希望卫生部在中国医疗卫生疾控中心成立中医药防病研究中心,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成立中医监督处,规划、指导全国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和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五是希望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将县级中医院与县级人民医院一并纳入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实行同等待遇。
改革中医药管理体制 健全地方中医药机构
健全中医药组织管理体系。陈其广建议,健全中医药组织体系,配齐从中央到省、市、县各个层级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中医药政策在基层无人落实的问题。
改革中医药教育培养制度,鼓励民间中医发展,夯实基层队伍。改革中医药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慎明建议,实施中医药院校教学改革,不把中医药学生学习外语、西医作为强制性要求。同时,把中医药理论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将《黄帝内经》《针灸大成》《伤寒论》《金匮要略》等作为教学重点。
建立师承教育制度,加大对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的支持力度。应消除《执业医师法》《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等法规对中医药发展的限制,废除中医执业必须通过西医和英语考试的相关要求,允许家传、自学、师承的民间中医经过一定认定程序行医、带徒,甚至开办学校。
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也亟待加强。全国政协“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调研组建议,加大院校培养力度,用3年时间为基层免费、定向、带编培养一批留得下、用得上的中医大专生。对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从业人员,通过国家或省级一定程序考核后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依托县级中医院建立地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动一批简单易行、疗效显著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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