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4:建立统一的定点服务网络
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参保报销、药品、诊疗项目目录、费用控制、结算、经办流程、计算机信息系统、政策宣传等工作内容统一整合,统一规定,这样可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缩小城乡医保服务水平差异,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居民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方便居民办理医保。
建议5:统一城乡医保信息系统
建议以相对成熟的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基础,把新农合参保人群纳入其中,将现有新农合信息系统依托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络,统一城乡医保信息管理,并将信息化管理从城镇延伸到乡(镇)、村。待实施城乡统筹后,将新农合中心信息数据整合到城镇基本医保信息系统中,改变乡(镇)一级新农合以传统手工报销为主体的落后结算方式,提高效率和质量,在所有定点服务单位不分城乡居民均实现刷卡即时结算。
部门回应
将推动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
记者从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我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31.57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99.89%;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其中,2012年1月至11月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算的有15.91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4.49亿元。
相关部门表示,实现全民医保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期目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管理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统筹城乡的科学发展新理念,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期待,都对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医疗待遇,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福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福州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明确提出,将推动福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险制度的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均等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