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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农合大病保障 新增九大病

肺癌:腔镜手术6.5万元/例;开放手术5.5万元/例。

食道癌:开放手术7万元/例;腔镜手术8万元/例。

胃癌:开放手术全胃6.5万元/例,次全胃5.5万元/例;腔镜手术在开放手术费用基础上每例增加1万元/例。

结肠癌:开放手术5万元/例;腔镜手术5.5万元/例。

直肠癌:高位直肠癌开放手术5万元/例,腔镜手术7万元/例;低位或超低位直肠癌开放手术7万元/例,腔镜手术9万元/例。

各类疾病的定点医院请咨询当地新农合经办部门,省级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定额费用由各地测算后确定。以上费用不含其它并发症的治疗费用。

糖尿病门诊 每年限额4500元

Ⅰ型糖尿病一般由县级(二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该病实行门诊治疗,最高限额标准4500元/年。费用仅限于治疗所需的混合胰岛素和定期门诊检查费用,不包含并发症的药品费用和检查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甲亢药物治疗(门诊费用)最高限额3000元/年,包括口服药物治疗的费用、定期检查费用。

大病保障 需满足四条件

重大疾病患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列入“大病保障”范围:患者当年参加新农合并缴纳参合费用;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患者疾病诊断须符合“大病保障”病种范围;患者按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就诊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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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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