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复兴计划”募集资金几千万元“以商养教”,“善款”保管者挪用资金为儿子买房
近期,十堰市公安部门先后成功抓获“门徒会”幕后人员华某、“主执”陈某、“配执”张某等人,基本查清了该派组织体系、活动方式、骨干人员,有效查明了该邪教组织实施“复兴计划”、“以商养教”、邪教资金流向、现状和下一步活动趋向等内幕性、深层次问题,并依法查缴780万元邪教活动资金。
在郧西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被抓获的陈某。作为“门徒会”邪教组织的骨干,今年52岁的他因长期从事该邪教活动分别于1990年、1998年被依法打击处理,其先后在该邪教组织内担任“广西分会执事”“长沙分会执事”“长江大会执事”等重要职务。
据陈某供述,近年来,一方面是公安部门持续打击,另一方面是其他教派拉拢侵蚀该派信徒,为了扩大地盘,陈某等人开始实行“复兴计划”,倡导信徒发家致富,鼓励信徒向神“献爱心”,缴纳“慈惠钱”“慈惠粮”“慈惠民物”。“门徒会”把聚敛的部分钱财用于资助少数信众开办超市等经济实体,以达到“以商养教”目的。
据郧西县公安局副局长余绍朝介绍,经过审讯了解到,该邪教组织实施“复兴计划”期间推行“亏补赚交”模式。例如,开办超市等经济实体的信徒经商出现亏损,该组织会酌情予以补贴,盈利的按照经营所得以一定数额缴纳“奉献款”。经查,2011年—2014年期间,该邪教组织涉嫌敛财高达4000多万元。
“复兴计划”的实施为该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造血。根据陈某、张某等人的供述,该组织近年来会拿出一部分聚敛的钱财用于看顾补贴各级骨干人员、家庭贫困的教徒,“不是自己的教徒再穷也不会关照,意在笼络稳定骨干人员及信徒。”
该组织聚敛的巨额钱财从不存入银行,而是采用骨干人员现金保管的形式,逐级管账。例如陈某手上保管530万元、张某保管460万元、骨干人员石某保管180万元。私人保管钱财,却从不留下账目,这也为部分保管人员“监守自盗”、私自挪用资金留下空间。
据办案民警介绍,石某从张某手上“借”40万元在孝感市为自己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说是“借”其实并不归还。此外,陈某“借”给自己的弟弟20万元。他坦言:“没人知道借给弟弟钱这件事。”据陈某供述,2014年自己母亲去世,他自己偷拿了4万元用于办丧事,之后也没有归还。
邪教组织披着宗教外衣逃避法律打击,专家希望民众清醒认知、自觉远离
由于活动严重地扰乱了老百姓的生活秩序,“门徒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国家认定为邪教组织,相关部门曾在四川、湖北、湖南、贵州等重灾区进行打击,一大批骨干分子被判刑,组织系统曾被摧毁。
然而,一些骨干成员刑满释放、回到社会后再次大力发展该组织,并蔓延到全国各地。组织得到重建后,“门徒会”人员在某些地方将教名改为“三赎基督”,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了清理“三赎基督”邪教组织的行动。
为了逃避打击,该组织内部日常相关事宜推行逐级征求意见、分级单独商议模式。杜绝同级、上下级之间电话联系,一般三四个月或半年约定在接待家庭见面了解信徒现状等情况。相互之间称呼兄弟姐妹不打听对方真实姓名,包括钱财从不留账。这也给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造成一定困难。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徐弢多年研究宗教学,他认为“门徒会”打着基督教的旗号进行邪教传播,一些骨干人员没有什么文化知识,歪曲《圣经》并进行随意解释,欺骗普通老百姓,是典型的邪教。如今社会流动性加大,部分老百姓信仰缺失致使邪教的扩大传播有了土壤,亟须加大打击力度。
如今,翟新勇、姚湘枝等人已经受到法律惩罚。伴随案件调查取证不断深入,“门徒会”邪教组织核心骨干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
“宗教人士对于邪教最为敏感,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同时,多举措健全基层预警机制,在邪教萌芽阶段及时扼杀。”徐弢说,“邪教是对人心的一种蛊惑和祸害。一些邪教形式隐蔽,对人洗脑控制,社会危害很大,希望广大民众清醒认知,自觉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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